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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0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45/2000

刊登日期:

2000.11.6

版數:

1302

  • 成立二零零一年度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購置車輛的價格,汽缸容積及功率特性的委員會。
相關法規 :
  • 第36/93/M號法令 - 核准關於屬本地區車輛的組織安排及有關車輛使用的新制度──數項廢止。
  •  
    相關類別 :
  • 政府車輛 - 財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0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鑒於必須根據七月十九日第36/93/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成立下一年度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購置車輛之價格、汽缸容積及功率特性之委員會。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七月十九日第36/93/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七月十九日第36/93/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規定之委員會,其二零零一年之組成如下:

    主席:楊寶儀學士——財政局副局長;

    委員:楊光明——政府船塢汽車部主管;

    José Lam dos Santos——土地工務運輸局財政處處長;

    Mário Ferreira Sin——臨時澳門市政局運輸事務處處長;

    Venâncio António Velez da Rosa Xavier——經濟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秘書:姚如龍——財政局一等文員,在委員會沒有表決權。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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