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一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第6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第二款第(五)項:
原文為:「監管由營運商提供的公用電信及資訊服務的質素和價格進行監管」;
應改為:「監管由營運商提供的公用電信及資訊服務的質素和價格」。
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行政長官 何厚鏵
鑒於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一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第7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環境委員會人員組別表:
原文為:「聯系」
應改為:「級別」;
原文為:「職缺」
應改為:「職位」。
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行政長官 何厚鏵
鑒於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一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第7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開支預算表編號02-02-04-00:
原文為:「辦事處消秏」
應改為:「辦事處消耗」。
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行政長官 何厚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