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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8/2000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該法第九十條第三款,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助理檢察長的任命

經檢察長提名,行政長官任命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司法官為助理檢察長:

宋敏莉;
馬翊;
黃少澤;
陳子勁;
王偉華;
Augusto Serafim de Basto do Vale e Vasconcelos(韋高度)。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七日發佈。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