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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8/2000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13/2000

刊登日期:

2000.3.27

版數:

231

  • 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數名檢察院司法官為助理檢察長。
相關類別 :
  • 檢察長辦公室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8/2000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該法第九十條第三款,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助理檢察長的任命

    經檢察長提名,行政長官任命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司法官為助理檢察長:

    宋敏莉;
    馬翊;
    黃少澤;
    陳子勁;
    王偉華;
    Augusto Serafim de Basto do Vale e Vasconcelos(韋高度)。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七日發佈。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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