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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2/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5/2000

刊登日期:

2000.1.31

版數:

81

  • 特許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下午免予上班。
相關法規 :
  • 第7/97/M號法令 - 訂定豁免上班及定出公眾假期之制度。
  •  
    相關類別 :
  •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 缺勤、年假及公眾假期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2/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以及根據三月十七日第7/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之規定,作出本批示。

    特許公共行政工作人員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下午免予上班。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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