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六年七月八日,星期一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目 錄
澳 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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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職業稅規章第七條及第三十二條,該規章係經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所通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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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公共行政當局工作人員之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廢止七月十日第5/95/M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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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在自由市場內購買或融資租賃自住房屋方面之補貼貸款制度——廢止四月十三日第32及33/85/M號法令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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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GM/96號批示,規定將臨時逗留證更換為居民身分證
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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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SAAEJ/96號批示,核准以中文為授課語言之小學教育之證書式樣——廢止七月二十二日第17/SAAEJ/93號批示所載之(A4)DSEJ-7/93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