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一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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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第13/94/M號法令:
第21/94/M號訓令:
第22/94/M號訓令:
- 通過及執行司法警察司福利會一九九四經濟年度本身預算
第23/94/M號訓令:
第24/94/M號訓令:
第25/94/M號訓令:
第26/94/M號訓令:
第27/94/M號訓令: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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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GM/94號批示:附於九月十二日第78/GM/87號批示第五項之新行文,該行文係五月二十六日第68/GM/89號批示所重新編排(焚化中心及污水處理站辦公室的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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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GM/94號批示:將監察暨技術審查辦公室之計劃小組的期限延長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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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GM/94號批示:訂定一九九四任用之司法參事之數目為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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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書一件 98
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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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SAAEJ/94號批示:通過有關報名就讀基本葡語教育制度及其學歷證明制度的規定
目 錄
第14/94/M號法令:
- 規定在澳門地區執行關於承認納入葡萄牙共和國機關之權利的十月十四日第357/93號法令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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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GM/94號批示:確定在政府公報上刊登國防部,內政部及財政部以及內政部及財政部的第95及96/94號規範性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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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內政部及財政部第95/94號規範性批示:訂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納編之職程、職級或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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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及財政部第96/94號規範性批示:確定澳門保安部隊之消防隊納入共和國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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