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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3/GM/92號批示

公報編號:

3/1992

刊登日期:

1992.1.20

版數:

198

  • 關於領取私人保安活動准照時需繳交二千元費用。
被廢止 :
  • 第20/2007號行政法規 - 制定私人保安業務制度的施行細則。
  •  
    相關法規 :
  • 第54/91/M號法令 - 訂定私人保安企業業務之經營及稽查規則。
  • 第3/GM/92號批示 - 關於領取私人保安活動准照時需繳交二千元費用。
  •  
    相關類別 :
  • 私人保安企業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本法規已被 第20/2007號行政法規 廢止

    第3/GM/92號批示

     

    沒有中文版 - Sem versão chin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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