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薪酬制度》
- 制定《司法官薪俸制度》
- 核准八月三十日第35/86/M號法令所定A組、B組及C組之新收費參數-廢止五月五日第97/97/M號訓令及十一月八日第398/99/M號訓令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將若干行政長官的執行權限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
- 將若干行政長官的執行權限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
- 將若干行政長官的執行權限授予保安司司長
- 將若干行政長官的執行權限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
- 將若干行政長官的執行權限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

更正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十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4/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所載的第二號表格
- 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長使用的工作證式樣
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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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00號檢察長批示,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司法官、檢察長辦公室顧問、檢察長辦公室主管及行政人員、檢察院司法輔助人員使用的工作證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