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8/2000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21/2000

刊登日期:

2000.5.22

版數:

597

  • 將在“燃料產品設施檢查委員會”事務範圍內的權限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
相關類別 :
  • 消防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8/2000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第2/1999號法律第十五條及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第三條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一、將行政長官在“燃料產品設施檢查委員會”事務範圍內的行政權限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工程師。

    二、本行政命令在公佈翌日生效。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五日發佈。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 ] > ]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