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33/2001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5/2001

刊登日期:

2001.8.27

版數:

980

  • 認可「創新教育社股份有限公司」為一所私立高等教育機構的擁有人,並批准其開辦中西創新學院。
被廢止 :
  • 第45/2018號行政命令 - 認可“創新教育協會”為私立高等教育機構“中西創新學院”的所有人。
  •  
    相關法規 :
  • 第11/91/M號法令 - 關於訂定在澳門地區從事高等教育活動的一切公立及私立教育機構的組織和運作。
  • 第33/2001號行政命令 - 認可「創新教育社股份有限公司」為一所私立高等教育機構的擁有人,並批准其開辦中西創新學院。
  • 第34/2001號行政命令 - 認可總址設於澳門的「中西創新學院」為私立高等教育機構,並核准其章程。
  •  
    相關類別 :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中西創新學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45/2018號行政命令 廢止

    第33/2001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按照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改的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三十九條第二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認可及批准

    認可“創新教育社股份有限公司”為一所私立高等教育機構的擁有人,並批准其開辦中西創新學院。

    第二條

    宗旨

    中西創新學院按照其章程所訂的規定開展高等教育活動。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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