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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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 執行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第1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 發行並流通以“易經,八卦 六”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第1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更正公佈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22/2007號行政法規的中、葡文文本。
立法會: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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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2/2008號行政命令:
刊登日期:200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