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31/2004號行政命令:
第240/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41/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42/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43/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3/2004號行政長官公告: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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