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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58/SAS/95號批示
公報編號:
47/1995
刊登日期:
1995.11.20
版數:
2424
為晉升至上一級職位之效力,副警司或副一等區長之職位之最低停留時間縮短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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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66/94/M號法令
- 核准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若干廢止。
相關類別
:
保安部隊職程
-
保安部隊(整體)
-
治安警察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8/SAS/95號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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