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52/2008

刊登日期:

2008.12.26

版數:

11733

  • 第13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相關法規 :
  • 第13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博物館及觀音蓮花苑提供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相關類別 :
  • 文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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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鑑於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二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13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中文及葡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更正如下:

    原文為:“……為澳門博物館及觀音蓮花苑……”

    現應為:“……為澳門博物館行政大樓、澳門博物館大樓及觀音蓮花苑……”。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八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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