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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立法會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44/2008

刊登日期:

2008.11.3

版數:

1088

  • 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一組的第12/2008號法律。
相關法規 :
  • 第12/2008號法律 - 修改第3/2004號法律《行政長官選舉法》。
  •  
    相關類別 :
  • 行政長官選舉 - 行政長官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茲聲明,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一組內的第12/2008號法律——修改第3/2004號法律《行政長官選舉法》的中、葡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按照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規定,作如下更正:

    第三條第一款(五)項、(六)項、(七)項及(八)項,原文為:

    “(五)......

    (六)......

    (七)......

    (八)......”

    應改為:

    “(五)(原第四項)

    (六)(原第五項)

    (七)(原第六項)

    (八)(原第七項)”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八日於立法會

    立法會主席 曹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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