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31/2004

刊登日期:

2004.8.4

版數:

4868

  • 第22/200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相關法規 :
  • 第22/200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消防局局長,作為簽訂規範消防局在澳門國際機場合作進行防火、拯救和救火工作的協議書的簽署人
  •  
    相關類別 :
  • 消防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鑒於公佈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九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22/200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中文及葡文文本有關公司之名稱出現文誤,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

    應改為:“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七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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