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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 第6/89/M號訓令 | 公報編號: | 2/1989 | 刊登日期: | 1989.1.12 | 版數: | 141 | | |
| - 修改二月二十八日第三三/七八/M號訓令第九、十及十六條條文(給予不牟利私立教育機構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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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廢止 : | 第9/91/M號訓令 - 關於二月二十八日第三三/七八/M號訓令所指之助學金金額在一九九○-一九九一學年度訂定為一千二百元--撤銷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二一九/八九/M號訓令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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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 | 第219/89/M號訓令 - 修訂經一月十二日第六/八九/M號訓令修訂之二月廿八日第三三/七八/M號訓令第一六條條文(關於非牟利私立學校資助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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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 第11/77/M號法律 - 給予不牟利教育事業以適當扶助。第33/78/M號訓令 - 訂定扶助不牟利私立學校的管制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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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類別 : | 私立教學機構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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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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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規已被 第9/91/M號訓令 - 關於二月二十八日第三三/七八/M號訓令所指之助學金金額在一九九○-一九九一學年度訂定為一千二百元--撤銷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二一九/八九/M號訓令事宜。廢止
第6/89/M號訓令
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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