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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311/99/M號訓令
公報編號:
32/1999
刊登日期:
1999.8.9
版數:
2814
賦予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權限,以便確保“公共行政”大樓之管理。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第30/2022號行政法規
- 公共行政福利基金。
相關法規
:
第32/99/M號法令
- 修改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0/97/M號法令(有關行政暨公職司及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之若干規定。
第311/99/M號訓令
- 賦予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權限,以便確保“公共行政”大樓之管理。
相關類別
:
公共行政福利基金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30/2022號行政法規
廢止
第311/99/M號訓令
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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