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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274/96/M號訓令

公報編號:

45/1996

刊登日期:

1996.11.4

版數:

2407

  • 修改十月四日第169/75號訓令所核准之百家樂法定博彩規則之第一條。
被廢止 :
  • 第55/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對外規範性批示 - 核准《百家樂法定規章》
  •  
    相關法規 :
  • 第169/75號訓令 - 關於一九六四年二月一日第7461號訓令核准之中西式博彩章程第二六條至第三八條之新編號及新內容事宜(百家樂官式規則)。
  • 第48/86/M號訓令 - 修正十月四日第169/75號訓令核准之百家樂法定規例第六條一款條文。
  • 第274/96/M號訓令 - 修改十月四日第169/75號訓令所核准之百家樂法定博彩規則之第一條。
  • 第70/2000號行政命令 - 修改《百家樂法定規章》第六條第一款的條文。
  • 第16/2001號法律 - 訂定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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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博彩規章 - 博彩監察協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55/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對外規範性批示 廢止

    第274/96/M號訓令

    十一月四日

    鑒於本地區經營博彩之專營公司——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建議對十月四日第169/75號訓令核准之《百家樂博彩法定規例》作部分修改;

    經考慮博彩監察暨協調司之意見書;

    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根據五月二十九日第6/82/M號法律第八條第二款、澳門組織章程第十七條第四款及四月十六日第101/96/M號訓令第一條第一款h)項之規定,命令:

    獨一條——十月四日第169/75號訓令核准之《百家樂博彩法定規例》第一條修改如下:

    第一條——一、設備:百家樂檯,用證一張,或兩張,分成七門或更多門,用牌六副至十二副,每副五十二張。

    二、開始程序:庄荷把牌洗勻,牌由一位客人拮或庄荷拮,將白色指示牌插入尾端,最少十二張牌之上,始放入牌靴內,牌面向下,然後按用牌多少副,銷去同數目之牌張。

    三、......

    四、.....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二日於澳門政府。

    命令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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