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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262/99/M號訓令

公報編號:

24/1999

刊登日期:

1999.6.14

版數:

1332

  • 訂定地區選舉委員會之組成。
相關法規 :
  • 第4/91/M號法律 - 關於核准澳門立法會選舉制度--若干撤銷。
  • 第258/99/M號訓令 - 訂定補選一名立法會議員之日期,此係以間接選舉方式在代表企業主利益之選舉團中選出。
  • 第262/99/M號訓令 - 訂定地區選舉委員會之組成。
  • 第85/GM/99號批示 - 訂定一地點,用作以間接選舉方式補選一名立法會議員。
  • 第106/GM/99號批示 - 訂定立法會議員補選之總核算委員會之組成。
  • 高等法院 - 立法會議員間選補選之總核算。
  •  
    相關類別 :
  • 立法會 - 選舉法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62/99/M號訓令

    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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