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23/84/M號訓令

公報編號:

5/1984

刊登日期:

1984.1.28

版數:

150

  • 核准「泛印保險有限公司」在澳門從事保險活動。
相關法規 :
  • 第50/81/M號法令 - 訂定在澳門地區進行保險活動法律制度。
  • 第213/83/M號訓令 - 訂定汽車保險一般及特別條件。
  • 第23/84/M號訓令 - 核准「泛印保險有限公司」在澳門從事保險活動。
  • 第39/87/M號訓令 - 將各保險公司原來之許可範圍擴展至其他保險項目。
  • 第5/89/M號訓令 - 核准「Panin保險有限公司」以「Min Xin保險有限公司」新名字繼續經營保險業務
  • 第92/92/M號訓令 - 批准`Min Xin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發展「擔保--一般行業保證金保險」業務。
  • 第293/GM/99號批示 - 命令公布數份訓令之中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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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保險業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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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營機構 :
  • 閩信保險有限公司(澳門分行)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23/84/M號訓令

    一月二十八日

    鑑於總部設在香港之“泛印保險有限公司”請求給予在本地區設立總代理處從事保險業務之許可;

    澳門發行機構審核十二月二十八日第50/81/M號法令第十五條及第十條第一款b項及e項所指之法定前提後;

    澳門總督行使經二月十七日第1/76號憲法性法律頒布之《澳門組織章程》第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款所賦予之權能,下令:

    獨一條

    一、根據第50/81/M號法令第二條之規定,許可“Panin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中文名稱為“泛印保險有限公司”)在澳門從事保險業務,該公司按照十二月三十日第213/83/M號訓令所訂之一般及特殊條件經營汽車保險,並按照澳門發行機構核准之一般及特別條件經營下列之其餘保險項目:

    ——人身意外保險;
    ——火險;
    ——汽車保險;
    ——海上貨運保險。

    二、根據經九月十三日第47/82/M號法令獨一條修改之上述法令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尚許可上述公司為澳門地區任何公共實體提供保險服務。

    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六日於澳門政府

    總督 高斯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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