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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法規:
第210/83/M號訓令
公報編號:
52/1983
刊登日期:
1983.12.26
版數:
2390
關於六月十八日第二三三/八二號法令暨有關補充法例,為著執行之目的,以治安警察廳為澳門地區政府的有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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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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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210/83/M號訓令
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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