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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174/95/M號訓令

公報編號:

24/1995

刊登日期:

1995.6.12

版數:

895

  • 授權予身份證明司司長,代表本地區就取得有關製造新居民身份證之材料訂立合同。
相關類別 :
  • 身份證明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74/95/M號訓令

    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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