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41/2021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9/2021

刊登日期:

2021.9.27

版數:

1614

  • 授予保安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湯加王國交易申報局簽署關於打擊清洗黑錢、恐怖活動融資及相關上游犯罪情報交流的合作諒解備忘錄。
相關法規 :
  • 第117/202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湯加王國交易申報局簽署有關打擊清洗黑錢、恐怖活動融資及相關上游犯罪情報交流的合作諒解備忘錄。
  •  
    相關類別 :
  • 保安司司長 - 金融情報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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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1/2021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按照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澳門公共行政組織結構大綱》第三條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授權

    一、授予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一切所需權力,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湯加王國交易申報局簽署關於打擊清洗黑錢、恐怖活動融資及相關上游犯罪情報交流的合作諒解備忘錄。

    二、保安司司長可將上款所指權力轉授予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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