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33/2016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26/2016

刊登日期:

2016.6.27

版數:

553

  • 許可“巴郡保險公司”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分公司,以便按照澳門金融管理局將核准的一般及特別條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一般保險業務。
相關法規 :
  • 第27/97/M號法令 - 設立在澳門地區求取及從事保險業務之新法律制度——若干廢止。
  • 第47/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許可“巴郡保險公司”經營名為“(人身及工作)意外”的一般保險項目。
  • 第60/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許可“巴郡保險公司”經營名為“疾病(短期保險)”、“運輸途中之有價物”及“法律保護”的一般保險項目。
  •  
    相關類別 :
  • 保險業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  
    私營機構 :
  • 巴郡保險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3/2016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六月三十日第27/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許可

    許可“巴郡保險公司”(英文名稱為“Berkshire Hathaway Specialty Insurance Company”)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分公司,以便按照澳門金融管理局將核准的一般及特別條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以下一般保險業務:

    (一)僱員賠償保險;

    (二)火險;

    (三)海上貨運保險;

    (四)其他:公共責任險、財產全險、盜竊險、營造險、保證險及各種財務損失險。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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