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法規:

第8/81/M號法律

公報編號:

32/1981

刊登日期:

1981.8.8

版數:

1153

  • 修正九月六日第13/80/M號法律(經濟房屋法律)。
不生效 :
  • 第11/2017號法律 - 確定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七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  
    相關法規 :
  • 第13/80/M號法律 - 核准經濟房屋法律。
  • 第78/99/M號決議 - 聲明確認由立法會制定之十八項法律之中文本。
  •  
    相關類別 :
  • 經濟房屋 - 房屋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1/2017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8/81/M號法律

    八月八日

    修改九月六日第13/80/M號法律

    獨一條

    九月六日第13/80/M號法律的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及第七十五條的行文改為:

    第七十三條

    (經濟房屋委員會)

    至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止,本地區行政當局應設立及設置第二條h項所指的機構及委任經濟房屋委員會的成員。

    第七十四條

    (興建及購買房屋的借款)

    為着執行第二條g項的規定,本地區行政當局將至一九八二年六月三十日為止,制定對於興建及購買有租金限制的房屋的貸款屬不可缺少的措施,而貸款之條件得係比通常所定的條件較低。

    第七十五條

    (補充性法規)

    至一九八二年六月三十日為止,總督將頒布及公布執行本法律所需的訓令及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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