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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72/GM/94號批示

公報編號:

50/1994

刊登日期:

1994.12.12

版數:

1171

  • 核准有關十二月五日第五九/九四/M號法令之R式憑單。
已更改 :
  • 更正 - (第72/GM/94號批示)。
  •  
    相關法規 :
  • 第59/94/M號法令 - 規範有關退回由公共機構所支付之不當款項事宜。
  • 第72/GM/94號批示 - 核准有關十二月五日第五九/九四/M號法令之R式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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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公共財政管理及稅務 - 財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72/GM/94號批示

    鑑於十二月五日第59/94/M號法令將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之模式引入澳門法制中;

    鑑於必須核准上述流轉活動賴以進行之文件;

    總督根據十二月五日第59/94/M號法令第二條第三款之規定及《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c項之規定,命令:

    一、核准R式憑單,該憑單由正本、第一副本、第二副本及第三副本組成,並附於本批示內以作為本批示之組成部分。

    二、本批示於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開始生效。

    命令公布。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五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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