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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法規:
第88/84/M號法令
公報編號:
33/1984
刊登日期:
1984.8.11
版數:
1809
訂定本地區行政當局政府機關督導及領導人員制度--撤銷七月七日第七/八一/M號法律第六九條條文。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第85/89/M號法令
- 訂定澳門公共行政機關領導及指導人員章程事宜--若干撤銷。
已更改
:
第42/86/M號法令
- 修正八月十一日第88/84/M號法令第六條條文(領導人員之聘任)。
第3/87/M號法令
- 修正八月十一日第88/84/M號法令第十六條條文(領導及督導職位之制度)--撤銷八月十七日及十一月十六日第一八八/八五號及二三六/八五號批示。
第8/87/M號法律
- 修正第85/84/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88/84/M號法令第三、六、八條以及將指導及領導階層的索引表替換--撤消九月十三日第42/86/M號法令。
第15/88/M號法令
- 修訂關于公職法律制度各條例--撤消。
相關法規
:
第7/81/M號法律
- 有關薪俸及退休金的調整,其他給付之劃一及不正常情況的糾正。
第1/86/M號法令
- 規定有關曾任或將來擔任督導職務人員情況。
第92/88/M號法令
- 訂定二級司副署長及副司長之相應職務。
相關類別
: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一)領導和主管官職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85/89/M號法令
廢止
第88/84/M號法令
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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