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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法規:
第52/77/M號法令
公報編號:
53/1977
刊登日期:
1977.12.31
版數:
1510
將文物清單調整及修改八月七日第三四/七六/M號國令第一一條及一五條條文(關於澳門藝術性公物之評定)。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第56/84/M號法令
- 設立保護建築物、風景及文化財產委員會--撤銷八月七日第三四/七六/M號法令及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五二/七七/M號法令。
相關法規
:
第34/76/M號法令
- 關於澳門藝術財產分類事宜。
相關類別
:
建築物、風景及文化財產
-
文化局
-
土地工務局
-
環境保護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56/84/M號法令
廢止
第52/77/M號法令
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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