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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52/77/M號法令

公報編號:

53/1977

刊登日期:

1977.12.31

版數:

1510

  • 將文物清單調整及修改八月七日第三四/七六/M號國令第一一條及一五條條文(關於澳門藝術性公物之評定)。
被廢止 :
  • 第56/84/M號法令 - 設立保護建築物、風景及文化財產委員會--撤銷八月七日第三四/七六/M號法令及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五二/七七/M號法令。
  •  
    相關法規 :
  • 第34/76/M號法令 - 關於澳門藝術財產分類事宜。
  •  
    相關類別 :
  • 建築物、風景及文化財產 - 文化局 - 土地工務局 - 環境保護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56/84/M號法令 廢止

    第52/77/M號法令

    十二月三十一日

    PDF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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