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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法規:
第5/84/M號法令
公報編號:
7/1984
刊登日期:
1984.2.11
版數:
246
修正九月四日第46/82/M號法令第十六條條文(在本地區以外購置物業及獲取服務)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第122/84/M號法令
- 訂定購置物業及獲取服務之工程費支出規則——撤銷九月四日第46/82/M號及二月十一日第5/84/M號法令。
相關法規
:
第46/82/M號法令
- 訂定澳門地區機構進行工程、購置物品及取得服務費用之規則--撤銷四月二十六日第一七/七五號省令、一月十九日第三/八○/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八日第一七/八○/M號法令。
第5/2021號法律
- 修改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服務的開支制度》。
相關類別
:
購置物品及取得服務的制度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22/84/M號法令
廢止
第5/84/M號法令
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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