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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法規:
第41/80/M號法令
公報編號:
46/1980
刊登日期:
1980.11.15
版數:
1963
訂定將在澳門地區興建樓宇應保留車輛停泊面積。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第42/89/M號法令
- 關於在大廈建築時專為保留停泊車輛空間之強制性制度及設立一受豁免保留停車場面積建築商之特別繳款辦法。
已更改
:
第61/87/M號法令
- 修正十一月十五日第41/80/M號法令第一及第二條條文(樓宇內車位留用面積)。
相關類別
:
大廈內的停車場
-
停泊
-
房屋局
-
交通事務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42/89/M號法令
廢止
第41/80/M號法令
十一月十五日
PDF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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