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
法規:
第41/77/M號法令
公報編號:
43/1977
刊登日期:
1977.10.22
版數:
1213
訂定關於澳門公務員合法在葡國因偶然患病前往內政部健康委員會接受檢驗的規則。
葡文版本
不生效
:
第11/2017號法律
- 確定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七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相關法規
:
第30/80/M號法令
- 訂定澳門地區公務員因常假、大假或任何其他充份理由在葡國接受內閣總理健康檢驗委員會檢查規則。
相關類別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1/2017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41/77/M號法令
十月二十二日
沒有中文版 - Sem versão chin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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