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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05/200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0/2000

刊登日期:

2000.12.11

版數:

1383

  • 廢止十月二十日第205/84/M號訓令、七月十三日第135/85/M號訓令、十月十九日第211/85/M號訓令、三月八日第51/86/M號訓令、十一月二十日第193/89/M號訓令及十一月十八日第205/91/M號訓令。
相關法規 :
  • 第205/84/M號訓令 - 核准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安裝及使用一座無線電通訊網。
  • 第42/86/M號訓令 - 核准「岐關車路公司」安裝及使用一座地面流動服務無線電通訊網。
  • 第135/85/M號訓令 - 核准「澳門工業有限工司」安裝及使用一座陸地流動服務私有無線電通訊網。
  • 第211/85/M號訓令 - 核准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安裝及使用一座陸地流動服務專有無線電通訊網。
  • 第51/86/M號訓令 - 核准「夏巴工程(澳門)有限公司」安裝及使用一座地面流動服務無線電通訊網。
  • 第193/89/M號訓令 - 核准「半島酒店有限公司」安裝及使用一地面流動服務無線電通訊網。
  • 第205/91/M號訓令 - 核准鏡湖醫院安裝及使用流動無線電通訊網。
  •  
    相關類別 :
  • 郵電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05/200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由於相關之權利人要求廢止分別經十月二十日 第205/84/M號訓令、七月十三日第135/85/M號訓令、十月十九日第211/85/M號訓令、三月八日第 51/86/M號訓令、十一月二十日第193/89/M號訓令及十一月十八日第205/91/M號訓令賦予有關安裝及使用傳呼服務及陸地移動服務無線電通訊網之第36/84號、第34/85號、第42/85號、第9/86號、第33/89 號及第38/91號之政府許可。

    經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提議;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一款(四)項及第30/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獨一條:廢止十月二十日第205/84/M號訓令、七月十三日第135/85/M號訓令、十月十九日第 211/85/M號訓令、三月八日第51/86/M號訓令、十一 月二十日第193/89/M號訓令及十一月十八日第 205/91/M號訓令。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五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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