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89/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5/2007

刊登日期:

2007.11.7

版數:

9171-9172

  • 廢止給予匯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日本東京市開設一所代理辦事處的許可。
廢止 :
  • 第53/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批准匯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日本東京市開設一所代理辦事處,作為經營業務。
  •  
    相關法規 :
  • 第32/93/M號法令 - 通過澳門地區金融體系的法律制度--數項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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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銀行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  
    私營機構 :
  • 匯業銀行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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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89/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及經第6/2005號行政命令確認的第12/2000號行政命令授予的權限,並根據七月五日第32/93/M號法令核准的《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三十五條第一款c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廢止第53/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給予總部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匯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日本東京市開設一所代理辦事處的許可。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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