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75/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2/2007

刊登日期:

2007.8.8

版數:

6828-6829

  • 委任不動產第二估價委員會主席。
相關法規 :
  • 第17/88/M號法律 - 核准印花稅章程並核准印花稅稅率及繳付方式。
  • 第71/200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設立不動產第二估價委員會及委任有關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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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印花稅》 - 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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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5/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以及經八月四日第9/97/M號法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98/M號法律第15/2000號行政法規第8/2001號法律第18/2001號法律修改的六月二十七日第17/88/M號法律核准的《印花稅規章》第九十五及九十三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鄭世傑為不動產第二估價委員會主席,以代替容光亮的職務。

    二、保留第71/200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的其他規定。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

    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林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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