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30/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9/2014

刊登日期:

2014.3.3

版數:

89-90

  • 修改《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發放規章》第五條及第八條。
相關法規 :
  • 第62/94/M號法令 - 核准學生福利基金及社會暨教育援助之新制度──廢止五月十四日第17/90/M號及第18/90/M號法令。
  • 第134/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核准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發放規章。
  • 第90/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發放規章》第五條及第八條。
  •  
    相關類別 :
  • 學校福利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0/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一款(一)項和第二款、經第29/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十二月十九日第62/94/M號法令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以及經第90/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134/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發放規章》第八條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第90/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發放規章》第五條及第八條修改如下:

    “第五條

    申請條件

    一、家庭每月平均收入在下表限度內可提出申請:

    家庭成員人數 家庭每月平均收入(澳門幣)
    1 $4,580.00
    2 $8,450.00
    3 $11,650.00
    4 $14,160.00
    5 $15,970.00
    6 $17,810.00
    7 $19,630.00
    8人或以上 $21,450.00

    二、......

    第八條

    津貼金額

    一、......

    (一)......

    (二)......

    二、膳食津貼金額如下表:

    教育階段 金額(澳門幣)
    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 $3,000.00
    中學教育 $3,000.00

    三、學習用品津貼金額如下表:

    教育階段 金額(澳門幣)
    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 $2,000.00
    中學教育 $2,500.00

    四、......”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一四/二零一五學校年度起實施。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法規:

    第33/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9/2014

    刊登日期:

    2014.3.3

    版數:

    90-91

    • 在澳門管理學院開設設施管理專業文憑課程。
    相關法規 :
  • 第11/91/M號法令 - 關於訂定在澳門地區從事高等教育活動的一切公立及私立教育機構的組織和運作。
  •  
    相關類別 :
  • 副修課程,商副學士(ASSOCIATE DEGREE) 及大專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澳門管理學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3/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二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管理學院開設設施管理專業文憑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有關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附件一

    設施管理專業文憑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疇:工商管理

    二、課程期限:一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及遙距教育

    五、入學條件:按照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六、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48學分。

    附件二

    設施管理專業文憑課程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會計學原理 必修 80 8
    財務管理導論 " 40 4
    財務管理 " 40 4
    管理學原理 " 80 8
    商業法 " 40 4
    設施管理溝通能力 " 40 4
    設施管理實務 " 80 8
    人類與環境因素 " 40 4
    營運與維護 " 40 4

    註:本課程的總學習時數為480學時,其中252學時為面授,其餘學習時數為學生進行多媒體學習(如網上學習輔導、論壇及評估)和完成各類作業或其他學術活動。

    法規:

    第34/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9/2014

    刊登日期:

    2014.3.3

    版數:

    91-92

    • 在澳門管理學院開設會計專業文憑課程。
    相關法規 :
  • 第11/91/M號法令 - 關於訂定在澳門地區從事高等教育活動的一切公立及私立教育機構的組織和運作。
  •  
    相關類別 :
  • 副修課程,商副學士(ASSOCIATE DEGREE) 及大專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澳門管理學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4/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二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管理學院開設會計專業文憑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有關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附件一

    會計專業文憑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疇:工商管理

    二、課程期限:一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及遙距教育

    五、入學條件:按照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六、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48學分。

    附件二

    會計專業文憑課程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會計學原理 必修 80 8
    管理會計學導論 " 40 4
    管理會計學 " 40 4
    財務管理導論 " 40 4
    財務管理 " 40 4
    財務會計學導論 " 40 4
    商業法 " 40 4
    稅法 " 80 8
    公司法 " 80 8

    註:本課程的總學習時數為480學時,其中252學時為面授,其餘學習時數為學生進行多媒體學習(如網上學習輔導、論壇及評估)和完成各類作業或其他學術活動。

    法規:

    第35/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9/2014

    刊登日期:

    2014.3.3

    版數:

    93-94

    • 在澳門管理學院開設工商管理專業文憑課程。
    相關法規 :
  • 第11/91/M號法令 - 關於訂定在澳門地區從事高等教育活動的一切公立及私立教育機構的組織和運作。
  •  
    相關類別 :
  • 副修課程,商副學士(ASSOCIATE DEGREE) 及大專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澳門管理學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5/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二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管理學院開設工商管理專業文憑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有關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附件一

    工商管理專業文憑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疇:工商管理

    二、課程期限:一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及遙距教育

    五、入學條件:按照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六、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48學分。

    附件二

    工商管理專業文憑課程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會計學原理 必修 80 8
    財務管理導論 " 40 4
    商業法 " 40 4
    管理學原理 " 80 8
    數量方法的管理應用 " 80 8
    市場學 " 80 8
    宏觀經濟學 必修 40 4
    微觀經濟學 " 40 4

    註:本課程的總學習時數為480學時,其中252學時為面授,其餘學習時數為學生進行多媒體學習(如網上學習輔導、論壇及評估)和完成各類作業或其他學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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