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79/2014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報編號:

46/2014

刊登日期:

2014.11.14

版數:

20136-20152

  • 命令公佈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三日通過的《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的修正案。
相關法規 :
  • 第79/83號政府命令 - 通過《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以待批准。
  •  
    相關類別 :
  • 國際海事法 - 其他 - 海事及水務局 - 法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9/2014號行政長官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國際海事組織的成員國及一九七四年十一月一日訂於倫敦的《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下稱“公約”)的締約國;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三日透過第MSC.31(63)號決議通過了公約的修正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三日以照會通知聯合國秘書長,經修訂的公約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基於此,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3/1999號法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包含上指修正案的第MSC.31(63)號決議的中文及英文正式文本。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第MSC.31(63)號決議


    Resolução MSC.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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