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75/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報編號:

47/2016

刊登日期:

2016.11.23

版數:

22999-23009

  •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通過的關於恐怖主義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的威脅的第2255(2015)號決議的葡文譯本。
相關法規 :
  • 第24/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通過的關於恐怖主義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的威脅的第2255(2015)號決議。
  • 第3/2018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通過的關於恐怖主義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的威脅的第2368(2017)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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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 法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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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5/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通過的關於恐怖主義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的威脅的第2255(2015)號決議的葡文譯本。

    上指決議的中文及英文正式文本已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二副刊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盧麗卿


    Resolução n.º 225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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