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46/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報編號:

36/2017

刊登日期:

2017.9.6

版數:

15151-15168

  •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七日通過的關於恐怖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的威脅的第1988(2011)號決議的葡文譯本。
相關法規 :
  • 第75/2011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七日通過的關於恐怖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的威脅的第1988(2011)號決議。
  •  
    相關類別 :
  •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 法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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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6/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七日通過的關於恐怖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的威脅的第1988(2011)號決議的葡文譯本。該譯本是根據決議的各正式文本翻譯而成。

    上指決議的中文及英文正式文本已刊登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柯嵐


    第1988(2011)號決議的葡文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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