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濟 司

通 告

按照經濟協調政務司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七日的批示,以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聯同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的規定,現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經濟司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二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一般晉升開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經濟司人員編制的工作人員而設。報考申請表應自本通告於《政府公報》公布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於所述職位被填補後終止。

2. 報考條件

2.1 報考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的經濟司人員編制二等高級技術員均可報考。

2.2 應遞交之文件:

a) 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b) 有關部門發出之個人紀錄,其內載明曾擔任的職務、現所屬之職程及職級、與公職聯系之性質、在現職級和在公職的年資,以及為對開考而遞交的有關的工作評核等;

c) 履歷。

如文件已存檔於有關的個人檔案,報考人則豁免遞交a)及b)項所指的文件,但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3.報名方式及地點:

報考人須填寫《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一款所指之格式七,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遞交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司人事暨總務科。

4. 工作性質

一等高級技術員之工作為:需具學士學位之專門技能和基本培訓,以便在科學/技術的方法和程序上,能獨立並盡責地執行一般性或專門性的諮詢、調查、研究、計劃和配合的職務,目的為協助上級作出決策。

5. 薪俸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薪俸點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表三薪俸索引表所載的485點。

6. 甄選方式

甄選將以履歷分析進行。

7.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範。

8.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行政暨財政廳廳長 羅銳榮

正選委員:商業廳廳長 林浩然

訴訟組組長 José Maria Pereira Coutinho

候補委員:紡織協議管理處處長 Cristina Gomes Pinto Morais

文件、資料及公關組組長 羅佩基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澳門經濟司

司長 陳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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