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八日,星期三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通 告

按照立法會主席團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三日之決議,以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之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助理公關一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一般晉升開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的工作人員而設。報考申請表應自本通告於《政府公報》公布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於所述職位被填補後終止。

2. 報考條件:

2.1.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的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一等助理公關均可報考。

2.2. 應遞交的文件:

a)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 有關部門發出的個人紀錄,其內載明曾擔任的職務、現所屬職程和職級、與公職聯繫的性質、在現職級和在公職的年資,以及為開考而遞交的有關的工作評核等;

c)履歷。

如文件已存檔於有關的個人檔案,報考人則豁免遞交a)及b)項所指的文件,但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3. 報名方式及地點

報考人須填寫《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一款所指的格式七,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遞交宋玉生廣場皇朝廣場八樓立法會輔助部門一般行政及財政管理處。

4. 工作性質

助理公關須以認識或適應各種方法和步驟為基礎,負責按技術應用方面的明定指引規範執行職務,擔任此等職務須具備透過學歷及專業資格取得之技術、理論和實踐等知識。

5. 薪俸

第一職階首席助理公關薪俸點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表三薪俸索引表所載的350點。

6. 甄選方式

甄選將以履歷分析進行。

7.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範。

8.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 秘書長 施明蕙

正選委員: 顧問 羅曼華

技術顧問 白文浩

候補委員: 處長 田愛珍

科長 李柏士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於澳門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財 政 司

通 告

按照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六日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之批示,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茲公布現透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財政司人員編制之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二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為一般晉升開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財政司人員編制的公務員而設。報考申請表應自本通告於《政府公報》公布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於所述職位被填補後終止。

2. 投考條件

2.1 投考人:

屬財政司編制首席技術輔導員職級的公務員及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時間與考勤。

2.2 應遞交之文件:

a) 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b) 有關部門發出的個人紀錄,其內載明曾擔任的職務、現所屬職程和職級、與公職聯繫的性質、在現職級和在公職的年資,以及為開考而遞交的有關的工作評核等;

c) 履歷。

如文件已存檔於有關的個人檔案,報考人則豁免遞交a)及b)項所指的文件,但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3. 報考方式及地點

報考者須填寫《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一款所指之格式七表格,並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遞交位於南灣大馬路575及579號二字樓行政暨財政處的管理輔助中心。

4. 職務性質

特級技術輔導員需具理論及實用的技術知識及專業資格,以便在既定的指示下,按其對技術方法及程序的認識,配合、擔任、執行或應用其技術的職務。

5. 薪俸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之薪俸點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表三薪俸索引表所載的400點。

6.甄選方式

甄選將以履歷分析進行,並可輔以專業面試。

7.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範。

8.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 廳長 楊寶儀

正選委員: 處長 林瑞雯

二等高級技術員 馬高

候補委員: 二等高級技術員 朱國宏

二等高級技術員 趙汝民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二日於澳門財政司

司長 艾衛立


海 島 市 市 政 廳

告 示

為一九九九年度海島市市政廳設施提供保安服務之公開競投

茲公布,根據一九九八年十月三十日第311/42/CMI/98號市政決議,現為「一九九九年度海島市市政廳(以下簡稱 C.M.I.)設施提供保安服務」之事宜舉行公開競投。

自本告示刊登於政府公報日起十五天內,競投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氹仔告利雅施利華街 C.M.I. 大樓之文書暨檔案組索閱有關競投方案及承投責任書。

競投人須提交一項金額為澳門幣伍萬圓整(MOP 50,000.00)之臨時保證金,該臨時保證金須以現金或抬頭人為海島市市政廳之銀行擔保的方式遞往 C.M.I. 大樓出納組。

競投人之標書須於辦公時間內遞往文書暨檔案組,截標日期為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日,而公開開標之儀式則訂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日上午十時正於氹仔地堡街 322 號喜來登廣場三字樓會議室舉行。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三日於氹仔海島市市政廳

主席 馬家傑


澳 門 貨 幣 暨 匯 兌 監 理 署

資產負債分析表 (1)

(於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通則第二十條第六款)

於一九九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澳門幣
資產帳戶 負債帳戶
外匯儲備 19.412.961.007,70 澳門幣負債 18.587.372.386,16
黃金及白銀 5.645.660,80 金融機構存款 1.295.650.721,91
銀行結存 11.881.813.384,70 本地區存款 4.457.928.482,07
海外債券 5.393.400.743,60 負債證明書 1.672.208.093,23
特別投資組合 2.132.101.218,60 金融票據 10.903.000.000,00
本地區放款及其它投資 535.950.928,58 其它 258.685.088,95
流通硬幣 248.523.400,00 外幣負債 332.504,90
紀念硬幣 5.620.364,90 對本澳居民或機構 0,00
其它澳門幣投資 23.988.158,98 對外地居民或機構 332.504,80
外幣投資 257.819.004,70 (2) 其它負債 40.395.796,60
(2) 其它資產 854.340.576,78 暫記帳項 35.232.740,10
    其它帳項 5.163.056,50
    資本儲備 2.175.151.825,50
    資本滾存 1.145.969.685,69
    一般風險準備金 739.091.094,00
    盈餘 290.091.045,81
資產總計 20.803.252.513,06 負債總計 20.803.252.513,06
備註:
(1) (1)往後之每月分析表將以此形式刊登。
(2) (2)於一九九八年四月三十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期問此等帳目(包括內部及調整帳)並未依慣例以凈值列登。

會計處

Lei Choi Ho, Hilda

行政委員會

Maria Manuela Morgado
Antonio Jose Felix Pontes
Antonio dos Santos Ramos
Anselmo T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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