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島 市 市 政 廳

告 示

為一九九九年度海島市市政廳設施提供保安服務之公開競投

茲公布,根據一九九八年十月三十日第311/42/CMI/98號市政決議,現為「一九九九年度海島市市政廳(以下簡稱 C.M.I.)設施提供保安服務」之事宜舉行公開競投。

自本告示刊登於政府公報日起十五天內,競投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氹仔告利雅施利華街 C.M.I. 大樓之文書暨檔案組索閱有關競投方案及承投責任書。

競投人須提交一項金額為澳門幣伍萬圓整(MOP 50,000.00)之臨時保證金,該臨時保證金須以現金或抬頭人為海島市市政廳之銀行擔保的方式遞往 C.M.I. 大樓出納組。

競投人之標書須於辦公時間內遞往文書暨檔案組,截標日期為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日,而公開開標之儀式則訂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日上午十時正於氹仔地堡街 322 號喜來登廣場三字樓會議室舉行。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三日於氹仔海島市市政廳

主席 馬家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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