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官 培 訓 中 心

通 告

根據一月二十四日第6/94/M號法令中第十八條之規定,澳門司法委員會指派宋敏莉檢察官為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成員。特此通告。

一九九八年十月七日於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

主任 白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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