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葡文版本

第76/GM/98號批示

鑒於必須按照四月二十日第34/85/M號法令核准的《地區治安服務工作管制規定》 第七條及第八條規定,委任地區招募委員會,以便為地區治安服務/一般/一九九九年第一期男學員作體格檢查,總督命令,由以下人士組成委員會,並按下列日期及時間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司運作:

一 九九八年九月八日至十八日
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
主席:
——編號102861副警務總長——潘樹平
委員:
——José Peixoto Rego Araújo 醫生;
——Jorge Leitão Pereira醫生;
——謝師輝醫生。
秘書:
——編號08751副警長——Francisco de Paula Inácio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六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總督 韋奇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