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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73/GM/98號批示

公報編號:

35/1998

刊登日期:

1998.9.2

版數:

5295

  • 修改派駐世界貿易組織之澳門代表團之組成。
相關類別 :
  • 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73/GM/98號批示

    鑒於需要修改根據十月三十日第90/GM/96號批示訂定之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辦事處人員架構;

    總督行使《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a)項賦予之權能,下令:

    公布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六日《政府公報》之十月三十日第90/GM/96號批示第一款及第二款條文修改如下:

    一、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辦事處是由下列人員負責其運作:

    常駐代表:里斯本澳門聯絡處協調員Maria Alexandra da Costa Gomes工程師;

    助理代表:布魯塞爾澳門聯絡處主任Maria Teresa do Amaral da Silva Sanches學士;

    二、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辦事處還包括:

    布魯塞爾澳門聯絡處Filipe Alcobia de Moraes Sarmento學士;

    經濟司編制人員呂美瑩學士。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五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總督 韋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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