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19/GM/98號批示

公報編號:

10/1998

刊登日期:

1998.3.11

版數:

1152

  • 許可消費者委員會設立一仲裁中心。
相關法規 :
  • 規章 - 澳門消費爭議仲裁中心
  •  
    相關類別 :
  • 消費者委員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19/GM/98號批示

    一、許可消費者委員會設立仲裁中心,就民事或商事之小額消費爭議作出制度化自願仲裁。

    二、本批示於公布翌日生效。

    命令公布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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