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期
第二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七日,星期三
|
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總督辦公室:
-
第92/GM/95號批示,將一幅位於氹仔徐日昇寅公馬路之土地撥歸本地區所有
-
第3/GM/96號批示,將派駐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之政府代表之委任續期
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辦公室:
-
第1/SATOP/96號批示,關於更正一幅位於美副將大馬路與荷蘭園大馬路交界之土地之面積,該土地之批給係載於第82/SATOP/92號批示內者
-
第2/SATOP/96號批示,關於修正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一幅位於鏡湖馬路之土地合同事宜
-
第3/SATOP/96號批示,關於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北馬場坊之土地合同事宜
-
第4/SATOP/96號批示,關於免除公開競投而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路環九澳高頂之土地事宜
-
第5/SATOP/96號批示,關於修正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一幅位於龍嵩正街之土地合同事宜
-
第6/SATOP/96號批示,關於修正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一幅位於青草街之土地合同事宜
-
第7/SATOP/96號批示,關於更正第82/SATOP/94號批示,該批示係有關購買一幅位於美副將大馬路之土地事宜
-
第8/SATOP/96號批示,將以租賃方式批出之南灣海灣封閉工程A區第十二地段所產生之權利轉移
-
第9/SATOP/96號批示,關於分割以租賃方式批出之位於氹仔島西北岸之數幅地段
-
第10/SATOP/96號批示,關於交換兩幅位於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附近之地段事宜
-
第11/SATOP/96號批示,關於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木瓜圍及貨倉街之土地合同事宜
批 示 摘 錄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