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 48 期
第二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
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總督辦公室:
-
第75/GM/95號批示,委任一名學士為司法官培訓中心之教員
-
第76/GM/95號批示,委任旅遊培訓學院院長
經濟暨財政政務司辦公室:
-
第67/SAEF/95號批示,調整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及中葡土地小組葡方代表處常設基金之行政委員會之組成
-
第68/SAEF/95號批示,給予里斯本澳門聯絡處一筆款項
-
第69/SAEF/95號批示,給予國際音樂節一筆款項
-
第70/SAEF/95號批示,給予澳門藝術節一筆款項
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辦公室:
-
第151/SATOP/95號批示,將若干權力授予澳門民用航空局局長,以便就取得輔助澳門國際機場之一氣象雷達訂立合同
司法政務司辦公室:
-
第49-I/SAJ/95號批示,委任司法警察司司長
保安政務司辦公室:
-
第60/SAS/95號批示,嘉獎治安警察廳一名炮兵少校
批 示 摘 錄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