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期
第二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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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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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GM/95號批示,委任駐澳門航空運輸有限公司一名政府代表
經濟暨財政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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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SAEF/95號批示,以另一處分代替對財政司一名專業財政助理技術員所科處之撤職處分
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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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SATOP/95號批示,關於修正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木橋街土地之合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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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SATOP/95號批示,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建造氹仔消防行動站」之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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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SATOP/95號批示,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制定氹仔北部基建工程之計劃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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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SATOP/95號批示,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編製(地基——尺寸指南)刊物而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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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SATOP/95號批示,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支撐泥土結構規章」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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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SATOP/95號批示,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制定「基本清潔範圍之規定」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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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SATOP/95號批示,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制定「鋼筋混凝土手冊」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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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SATOP/95號批示,關於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用於建造澳門國際機場之土地之合同事宜
批 示 摘 錄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